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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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普宁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、潮汕平原西缘,东毗汕头市潮南区,南邻惠来县,西南连陆丰市、陆河县,西北接揭西县,东北界榕城区。在东经115°43′10″~116°21′02″,北纬23°05′40″~23°31′48″之间。北回归线从市境北部通过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普惠高速公路、揭普高速公路、国道324线、省道S236线、揭(阳)神(泉)线、长(布)池(尾)线在市区交汇。市区距广州市400公里、深圳市300公里、汕头市金平区60公里、揭阳榕城区40公里。地理条件地貌:普宁市南部为大南山山地,西南部为峨嵋嶂山地和南阳山丘陵,东北部为铁山、洪山的低矮丘陵,中部为宽广平原,在平原与丘陵之间有台地分布。全市诸山为莲花山脉向东南延伸的支脉。气候:全市除北部少数农村外,处于北回归线以南,属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,年平均气温21.3°C,年平均降水量2124毫米。政区沿革
普宁于明嘉靖四十二年(1563年)置县,初始县衙暂寄于潮阳贵屿民宅;万历十四年(1586年)县治迁于洪阳;1949年7月1日,普宁县人民政府成立,定县城于流沙;1993年4月6日,撤县设市,由省直辖、揭阳市代管。
行政区划
全市设19个镇、5个街道办事处、1个乡、3个国营农场;有518个村委会、4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。区域面积1620平方公里,折243万亩,其中耕地45.92万亩,占18.9%;山地144.7万亩(指林业用地,不含侨场),占59.6%。
市专门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对流沙市区作了20年发展总体规划,将城市规划区和控制区分别扩展到22.5平方公里和56平方公里,确立了粤东次中心城市的发展格局。
人口状况
全市总人口222.8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56.9万人,非农人口65.9万人;总劳力74.2万人,其中非农劳力44.1万人,占59%;市区常住人口43.9万人。